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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卡的计算方法当中使用频率也是很重要的一环

来源:      2018/12/26 11:28:42      点击:
希望你们回收购物卡的相关部门关注购物卡计发办法中的不合理的地方,如现行回收办法中计算过渡性利群购物卡回收价格的公式,是采用统筹建立个人账户后所有年限的个人缴费指数,来计算视同缴费年限的过渡性购物卡,这其中存在的不公平问题是非常大的。 视同缴费年限是1994年以前,当时大家的工作和薪酬都还是延续计划经济的模式,各方面差距都不大,所以说就这一阶段在计算购物卡时差距不应太大才合理。但是由于在1994年后,特别是到了2000年以后企业改制破产,职工分流.下岗.协保.买断自某职业等,形成弱势群体工资收入和投保基数锐减,相反其它在岗职工特别企业的高管层其工资收入和投保基数大涨。 因此按现在的办法计算过渡性购物卡就一目了然了,不要说是所谓社保专家,就是多少有点头脑的人也能看出其不合理的地方,多年来也有不少有识之士在各种媒体上,提出来不少合理少建议和办法,但是一直未见改进。 因为就这一个问题,所产生的不公平和差距就是非常大的,如果拿两位视同缴费年限相同为18年,今年同时退休的人来比较,一个最后的个人投保平均指数是0.8,而另一个是2,假如今年退休计算购物卡使用的社平工资为4500元。 那么个人指数为0.8的其18年的过渡性购物卡大约是840元。 而那个人指数为2.0的其18年的过渡性购物卡大约是2100元。 两者相差1600多元,其关键是当时的这18年的工作及薪酬还不知道到底是哪一位的贡献大或谁的工资高呢!这么大的不公平,这么大的差距,牵扯这么大的弱势群体,为什么相关主管部门的专家官员能视而不见无动于衷呢。